2005年9月14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不可漠视匾背后的问题
朱泽军

  几名在宁波打工的民工被业主拖欠工钱,经当地法官努力,终于得到兑现,民工特意购买一块匾额向法官表示感谢。群众钦佩法官秉公办案,用赠送匾额方式表达感激之情,无可厚非。然笔者认为,感谢匾背后有些问题需要认真思考。
    法官依法办事,惩恶扬善是应尽本份,何以感动当事者?坦率说,终日与法律打交道的法官很难想像群众打官司的艰难,群众虽明知合法权益理应得到保护,然在官司胜诉之后,仍为自己遇到“包青天”而庆幸。由此只能说明时下群众打官司依然艰难。百姓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,并非哪个人的施舍,法官接受感谢匾可能会让人产生错觉:保障百姓利益是额外“做好事?”
   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法官的天职,法官若能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,就应谢绝当事人赠送锦旗、感谢匾,就应当为维护群众利益做些实实在在的事。